李局長逼我們再談「所謂校本條例」

李國章局長上週五(五月廿一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同時發表文章,再談所謂「校本條例」(我說「所謂校本條例」因為這名詞誤導大眾,按其內容該條例應定名為「校董會法團化條例」)。

李局長說反對者「提出一些無理據的問題」。其實,他的文章顯示他根本沒有聆聽多方所提出的理據,既不答覆問題,又還是口號式地重覆自己的立場,我們被逼也祇好不厭其煩,重覆反駁。

本人以三「不是」及一「是」來澄清我們與李局長的爭論點。

一不是:爭論點不是校本管理或民主化。

我們絕對贊成校本管理及民主化,政府說自從1991年推出校本管理概念,1997年又藉教統會七號報告書定了方向,但至今日進展緩慢,所以現在要立法。事實是:政府在七號報告書公佈後不久已把它作廢了。七號報告書九七年九月公佈後,教統會主席楊紫芝教授滿任,梁錦松先生於九八年四月上任後不到一年,就在九八年十二月任命了一個「校本管理諮詢委員會」,而該委員會於二○○○年初推出了一個諮詢文件,但文件的內容遠遠脫離了七號報告書的方向。七號報告書認同辦學團體的貢獻,維護學校結構的多元化,接納以兩層架構推進校本管理;但二○○○年的諮詢文件及二○○二年的條例草案卻一刀切,規定所有資助學校都要把校董會法團化,架空辦學團體,等於解散辦多間學校的團體。

梁錦松當時曾說過:這是一個「翻天覆地且沒有回頭路的改革」;也就是說,要推翻了幾十年來行之有效的制度。

七號報告書所建議的「校政執行委員會」本是很好的實踐校本管理的方法,但在實試前已被政府擱置了。我們主張積極執行七號報告書,設立有民選代表的「校政執行委員會」。

當然,「校政執行委員會」是諮詢性的,在重要決議上需要校董會的認可,但這兩層架構非常健康,運作和監督的角色互動互補;況且,我們會繼續邀請認同辦學理念的家長、老師、舊生參與校董會。

二不是:問責與透明度從來不是問題。

香港的教育法例一向要求辦學團體向政府問責,尤其關於公款的運用有絕對的透明度,連每個仙都要向政府交代。學校的財務多由校長及老師擬定,再經校董會審察、批准,每年的財務報告也經嚴格的專業核對。

在七號報告書建議的「校政執行委員會」裡很多關於財務的問題都可以詳細討論,校董會的監督也能起「謹慎」理財的作用。

三不是:政府的堅持並不是基於諮詢或討論的結果,更不能說是順應世界趨向。

政府內部文件有指示,凡推行重大改革前,須先諮詢受影響的團體;但這教育條例草案卻嚴重改變政府與辦學團體的關係、辦學團體與學校的關係,政府本該先詳細諮詢辦學團體,但政府沒有做。辦學團體聯會(共辦約860間中小學、幼稚園)對諮詢文件的回應也祇得到政府馬虎的考慮;反之,政府卻召開了許多宣傳式的會議,向教師、家長推銷新法例。

最近有調查結果證明極大多數家長們根本不多明白新法例,那末他們怎能有意識地認同條例並渴望參與校董會?

關於討論,兩方各在傳媒散播訊息。本人和羅太在2000年及今年新年有過各長達兩小時的談話,但祇是各自表述,沒有對話,因為沒有捉住問題徹底討論。最近有過機會正式辯論,但既然任何一方都不準備讓步,因此我提議政府和辦學團體舉行公開辯論,至少可以讓市民及立法會議員對這場爭論稍多了解,但至今仍請不到李國章局長或羅太。

草案在立法會小組裡討論了很久,也使政府作出了許多修訂,這祇顯示出草案寫得粗糙,漏洞百出,怎麼能怪議員們拖拖拉拉?

至於說條例順應世界趨向,那是徹底誤導的,首先因為世界趨向是教育多元化,而條例帶向一元化(後面証明)。其次,本港的現有制度在世界獨一無二,頗受讚賞,把它徹底破壞是非常嚴重的,沒有堅固的理據及清晰的前景就這樣做是極度危險而不負責任的。

一是:政府能接納許多修訂,但底線是一定要把校董會法團化,這才是條例的核心。

校董會法團化究竟意味些什麼呢?強權的策略永遠是Divide et impera 「瓜分而控制」。條例通過後,已將不是政府和辦學團體一齊辦學,而是政府直接管制每間資助學校,架空辦學團體。

辦學團體祇可以訂出一個需要政府批准的章程,把生活的辦學理念用抽象的文字寫入章程,而且沒有任何機制保証法團校董會會遵守它。

辦學團體祇可以任命最多60%的校董,但這些校董加入了法團校董會後並不可能有特別的身份來代表辦學團體。

辦學團體祇可以任命一位主持會議的主席,稱他為校監,但他已不再代表辦學團體在政府面前負全部責任,而且在會議外也不再有權監督學校的運作。

辦學團體出了辦學費,開辦了學校,但成立了法團校董會後,就根本不再是辦學團體了(這也有違反基本法141條之嫌!)。

講穿了,也就是政府要辦學團體權力下放給個別校董會,自己卻攬集大權,直接管制每間學校。

特別受影響的當然是比較大規模的辦學團體,他們現在的所有支援架構(如中央校董會、教育事務處)將武功全廢,而政府將需要僱用更多公務人員,來負起現在由辦學團體負起的一切責任。

徐漢光先生(信報五月二十二日第七頁)很適當的說,這改革類似把一個國家的結構從聯邦制改成中央集權制。原來民主化祇是「聲東」,祇是「明修棧道」!中央集權才是整個大動作的目的!

香港天主教教區

陳日君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