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献仪


奉陈日君枢机谕,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开始, 按指定意向奉献之弥撒,其献仪定为(最少)港币五十元正。

注:在婚礼、葬礼或其他弥撒中,如需要咏唱或加置鲜花,当事人可直接与圣咏团及花店联络,或委讬堂区代为安排,费用则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