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勝



基督徒的團體意識很深,這並不排斥「你濃我濃」的層面,但真正的層面,還是「基督奧體」的神學本質的深層。因此在彼此分享對基督奧秘的體驗時,定必超越個人的心理層面,直攀「教會團體」共悟的層面,即與教會共一信仰氣息(sentire cum ecclesia)。這下子,個人的信仰體驗定要套入特定的神學模式,在共識、共悟的氛圍下,彼此分享。因此,可以理解基督徒團體的特質是,在紀錄體驗基督徒的歷程時,專注文字與象徵的運用,務使透過這些媒介,信仰的體驗成為眾人共享的心靈資產。基督徒原來有權利這樣傳遞自己的信仰的,不過卻會潛在一個危機,那就是受「慣性定律」影響,輕易順手拿現成的,家喻戶曉的象徵去表達或傳遞未可或尚未可言傳的東西。流弊是,輕者張冠李戴,重者則囫圇吞棗,似明非明,甚而偽托,以假亂真。

禪的頭號敵人就是這個。它力求「免陷這種誘惑」。禪法絕不安於現成,以免「以詞害意」,它似乎注定要常鑄新詞以表新意。聖經上提過不能以新酒注入舊皮囊,否則皮囊破裂,酒也傾瀉了。其實禪法的釜底抽薪的方法是「揚棄文字」,便一了百了。

這樣,禪法怎能容得下基督信仰中的「福音」的文字型的信息呢?

這二者並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方法上似是背道而馳,但效果上卻可以互相銜接的。
禪法要傳遞的不是一個未知的東西 — 一個信息、言,那怕它是主的聖言。它要激起的,呼出的,是潛藏在一己之內,卻未自覺的意識或醒覺 (an awareness)。因此,禪不傳遞「喜訊」,而是引致體認;禪不留意啟示,卻幵眼意識;不汲汲於派遣子到世上來的父的訊息,卻先行或自行開發天賜的寶藏,即醒覺當下的自我,立足天地間此刻的自我存在的形而上的本質。

禪致力於喚起一種深沉的形上的覺醒,進入自我存在本身的直覺的智慧 (般若prajna)。禪要直透般若的本身,接觸它的直實,因此禪的工夫絕不能止於在瞭解般若的意識,它鍥而不捨追尋的是那純樸的意識。

要達到禪致力的目標,禪具備自家的手段。禪應用的,與其說是文字,不如說是倒文字的語意符號;它所應用的邏輯,是倒哲學邏輯的文字遊戲。這反叛性的舉止,是不得已的。通常人要透過語言或記號來傳達一己之意的,但往往連最平常的事也以訛傳訛。理由是人往往在攘觸新鮮事物之時,太容易以「既定」的思維框框硬套在這新事物的意義之中,與自己先定的邏輯概念及語言公式相符的則取,不合的則廢,正犯上聖經上的「用眼看,卻看不見;用耳聽,卻聽不懂」的大忌。禪就要我們客觀,「日新又新」,要「空虛自己」,去作「真實」的學徒。要嚴肅的去領悟事物的真相,不要不假思索的主觀地光拿它們來印證自己腦海中的東西。該做徒的時候,你卻驕傲的去為師,後果好比把房屋建在沙上,大水一來,房屋自會坍塌,而且
塌得很糟。禪就是以文字之矛,攻文字之盾。它忌文字如真理之敵人 — 謊言,它要用文字時,便要搗毀「先入為主」的設防,攻陷人腦海中如珍如寶的「自以為是」的虛幻,使我們有機會進入真實的城市,它的街道是很整齊美觀的。禪彷彿在用哲學家維根士坦 (Wittgenstein) 的語調說:「不要思想,只可直觀!」

耶穌說:「……到了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那些真正朝拜的人,將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若4 : 21-23)

註:取材自 John C.H. Wu, The Golden Age of Zen, (Taipei : United Publishing Centre, 1975) Revised edition, p.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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