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之間

一位德高望重的修會神父,四十開來時,仍當主任司鐸的助理。他總不跟誰吵 — 不管他是主任司鐸、會院長上或善會會長。他可以聆聽,但不會犧牲自己的大原則。他不但一輩子不吃零食,連正餐的分量也減到微乎其微。這類型的人,恐怕不會當行政大任吧!不過,他對年青人,確有一套「看家本領」。他直呼他們為「小天使」,結果,誰也不敢搗亂。做不成「天使」也吧,當上「魔鬼」,那可無地自容。

就是這樣的神長,當上了某單位的首長。一做便是二十年,他是負責有特殊殘障的病人的。經費不足,為他不成問題,他總有辦法。
一次,一對年青夫婦到訪,他們跟他很相熟。臨別時,他開車送他們一程。在路上,碰到一位外國 遊客截順風車,當然沒有問題。一路上,那位太太不停的以流利的英語介紹開車的神父的身分、他的工作、他的需要,到頭來,那位客人大解慳囊。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另一次,當地出現不尋常的政治局勢,有人要抵制神父所轄單位,不售油糧主要食品。神父卻從容不迫,只說:「那麼讓病人們 — 痲瘋病者離院自行去購食物好了!」當事人一聽,立即收回成命。

另一位外籍神父,給神父講道時,說他以前常與工友們在一起,為他們爭取權益,不過,他在反省中,悟出一條大道理來。他說:「如果你要反對老闆的行動,毋損於正義與愛,那你內心先要寬恕他才行。」

有瑣碎新聞一則,或許是道聽塗說,但聽起來,倒
覺得饒有趣味。日本某些大商業機構在重大事情決策時,會聘個大禪師來,衡量一下,這是甚麼禪慧,還得請個禪中人去評定。
趁機唸對禪句:
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世外人法無定法然後知非法法也

「不了了之」是消極的拖延手法,還是寓動於靜?待時機成熟,問題便可迎刃而解。或如經上的:「所以你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苦已足夠一天受的了。」(瑪6 : 34)
「非法法也」是遁世主義者,隱跡山林,不問世事,還是超然法外,一如庖丁解牛的神乎其技的靈活處理問題的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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